生命不能承受之轻 作者 林默有言 日期 2008-5-12 10:31:51

生命不能承受之轻

 

林 默/

 

这又是一起发生在象牙塔里的轻生事件。一个普通的女大学生,轻轻地爬上楼顶,纵身一跃,轻飘飘地飞向地面,结束了自己年轻轻的生命。

这已经不是第一次听到大学生们轻生的消息了,有的出于就业压力,有的是出于学费问题,有的出于情感纠纷,等等。这一次,她只不过因为自己的不检点,被人偷拍了在教室做爱的镜头,没有颜面见人,选择了轻松地一跃,选择了轻易地离去。

假如她不做这件冲动的事,花样年华的她马上就要走向社会,报效国家了;假如她即使做了,没有遇上偷拍,没有人知道此事,她也不至于轻生;假如不是有新科技和新网络这样能量巨大的传媒骚扰,也就不会毁掉她的青春花季和锦绣前程;假如……可惜这世上根本没有“假如”这种东西,一切都发生了,一切都不可挽回。

我在思考,决定着一个行将毕业的女大学生生命轻重的砝码到底是什么?是人性美丑?是价值评判?还是社会道义?在神圣的学堂里做爱,从人性美丑的角度讲绝对是错的;对这件事情的褒贬看法,从价值评判角度上看,也是反对者远远大于赞扬声的;但当年轻学子轻生后,从社会道义上讲,这难道是罪有应得吗?这难道说只是大学生们的责任吗?值得反思的,恐怕应该是整个社会吧。

生命诚可贵。极个别的天之娇子,在义无反顾地选择告别尘世时,与其说是一种厌世,不如说是逃避,是人生的逃兵。年轻的莘莘学子们,读懂了数理化,研究着文史哲,恰恰却从没有读懂生命的真正意义。这一课,应该补上,而且是刻不容缓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〇〇八年五月十二日

 

Re:生命不能承受之轻 作者 彭广军 日期 2008-5-12 11:07:51
孩子们的心理健康要注意了!问候林兄!
Re:生命不能承受之轻 作者 温献伟 日期 2008-5-12 11:10:09

生命不能承受之“偷”啊。唉!很想知道那位男生现在如何?

Re:生命不能承受之轻 作者 hailian 日期 2008-5-12 11:14:24

我们可以诅咒这个世界,但也要尊重每个人自己的选择,包括结束自己的生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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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:生命不能承受之轻 作者 曲径通幽 日期 2008-5-12 12:16:21
这又是何必呢?既然敢做,又有什么不敢担当的,更何况在担当面前,她并不孤独。
Re:生命不能承受之轻 作者 柳喜诚 日期 2008-5-16 11:56:15
年轻的莘莘学子们,读懂了数理化,研究着文史哲,恰恰却从没有读懂生命的真正意义。这一课,应该补上,而且是刻不容缓。

 真让我们为孩子们担心!问好!

Re:生命不能承受之轻 作者 闲闲淡淡 日期 2008-5-20 22:17:23

这样的事情太多了,有的时候,我都感觉气愤而不是同情,草率的做法,极端的取向是极其不负责任的。生命来源于家庭父母和整个社会的滋养,即使滋养并不足够,但决不能以生命相威胁,相报复,相伤害!问候。

Re:生命不能承受之轻 作者 刘炳银 日期 2008-5-22 8:31:31

我感到现在的“监控”太多、太滥了。

 多日不能相见, 问候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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